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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代理人的委托书是什么?商标申请人委托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照商标局统一制定的书面形式填写商标代理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直接申请商标注册的,无需填写商标代理委托书。
什么是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向国家商标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并取得批准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标志。注册商标在有效期内,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严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伪造、抄袭。未经注册人许可,他人不得使用注册商标,其专用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什么是商标未注册?
商标未注册,是指商标用户未向国家商标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在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标记。未注册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不得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和服务上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商标注册申请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1、商品商标2、服务商标;3、集体商标;4、证明商标。商标类型的详细内容如下:
1、商品商标。商品商标是常用的商标,是指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制造、加工、挑选、分销商品上使用的标志,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商品商标是《巴黎工业产权保护条约》优先保护申请的唯一标志;
2、服务商标。用于标识和区分无形商品即服务、劳务的商标;
3、集体商标。组织成员以集体、协会、其他组织的名义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表明其是组织成员的标志。集体商标注册地理标志的,符合地理标志条件的生产经营者可以要求参加集体商标注册的注册人组织,组织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接受会员;不要求参加注册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地理标志,无权禁止;
4、认证商标。对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组织进行控制,其他人用于商品或者服务,以证明商品或者服务的产地、原材料、制造方法、质量、准确性或者其他特定质量的商标。
以地理标志为证明商标注册的,符合使用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证明商标,控制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商品的商标含有地理标志,但商品不来自标志所标明的区域的,不得使用或者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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