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23-67896374 13983193307
邮箱:yunboip@163.com
邮编:401100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城市花园5-25-3
导读:发明创造在申请zhuanli的过程中,都触及到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撰写。专业的代理人对权利有求和说明书异常看重,字斟句酌、查疏补缺。但是总有可能会在这上面疏忽,导致zhuanli无效或部
2010年7月22日判决;北高院判定日本三菱株式会社“氧化铝纤维聚集体及其制造方法”发明zhuanli权无效。无效申请人韩元牧认为该zhuanli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记载关于纺织液组分中的“碱性氯化铝的浓度”是错误的,应为“铝的浓度”,本zhuanli记载的碱性氯化铝在180-200g/L的范围时根本无法制备出本传里权利要求1-6所述的氧化铝纤维聚集体,碱性氯化铝的浓度应为583-648g/L。本领域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所记载的内容,无法实现本zhuanli的技术方案,因此不符合《zhuanli法》中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该案由韩元牧申请无效宣告,在zhuanli复审委员会处判定无效,日本三菱不服继而上诉,但仍被驳回,维持原裁决。那么这个《zhuanli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究竟是什么呢?“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从该款我们可以看出,技术人员应该能够根据说明书,不需要做任何其他创造性劳动就能够实现。而技术人员在以说明书中碱性氯化铝在180-200g/L的浓度中根本无法完成氧化铝纤维聚集体的制造,这意味着该zhuanli说明书出现了错误,这项错误也成为了zhuanli无效的根源。
说到这里,案例就已经结束了,但我们往后思索一下,关于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的问题。
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是zhuanli申请文件中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早期时,权利要求被书写在说明书中,后来申请人们渐渐意识到了权利要求书的重要性就将其独立开来,通过权利要求书来主张zhuanli保护范围,通过说明书来向公众准确揭示该发明创造的实现方法、效果等,及其技术领域、背景等。
zhuanli是通过公开换取技术独占权利,如果一个发明创造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够依照该发明zhuanli的说明书来实现该技术或产品,也就不能实现《zhuanli法》所希望的“促进创新、使技术得以发展”。那么该发明创造就不能够被授予zhuanli权,即使是授予zhuanli权的亦应该宣告其无效
扫一扫
微信咨询
Copyright © http://www.yunboip.com/ 重庆蕴博君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专业从事于重庆zhuanli申请,重庆zhuanli代理,重庆商标注册公司, 欢迎来电咨询!